通知!全市各级机关单位延长实行弹性工作制

2020-02-08    来源:中共九江市委办公室、九江市人民    阅读: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根据当前工作需要,决定全市各级机关单位延长实行弹性工作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机关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时间延长至2月16日。

二、对与确诊或疑似病例人员有过密切接触的人员,在解除隔离前不要返岗上班。

三、对仍滞留在湖北尚未返浔人员,2月19日前不要返浔,之后视情再定。

四、其他事项继续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各级机关单位返岗上班工作人员管理的紧急通知》执行。
 附:《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各级机关单位返岗上班工作人员管理的紧急通知》

中共九江市委办公室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各级机关单位

 

返岗上班工作人员管理的紧急通知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真正做到“外防输入、内防扩散”,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身体健康,遵照国务院和省政府要求,我市各级机关单位将于2月3日(星期一)起上班。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做好机关单位返岗上班工作人员管理,强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工作运转和疫情防控两不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控制返岗上班人员范围。2月10日前,全市除疫情防控主要责任单位必备精干人员外,原则上不要求统一集中办公;其他机关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合理安排带班领导和轮班人员在岗履行职责。1个月内未到过湖北疫区或未与确诊、疑似病例人员密切接触的,未返岗上班且身体健康的中共党员及工作人员,向所在社区以短信或电话方式报到,协助社区做好防控工作;对与确诊、疑似病例人员有过密切接触的人员(含聚会、就餐、乘坐交通工具等),须续留所在地进行规范医学观察,2月12日前不要返回工作岗位;对仍滞留湖北尚未返浔的,2月12日前不要返浔(期满后是否返浔,以市防控应急指挥部正式通知为准);对曾到过湖北疫区现已返浔的,自行居家隔离,隔离期间每日早晚各测1次体温,并向本单位和所居住社区报告,如有发热等症状,须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若14天后无发热等症状,可根据工作需要待通知返岗。
 
二、创新办公方式方法。倡导远程居家办公,运用OA系统、“学习强国”等平台办文办会,在符合保密规定的前提下,能在政务网上办理的一律在政务网上办理,减少纸质公文传递,但务必确保完成上级党委、政府和主管部门交办的任务以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下达的指令。充分发挥“赣服通”作用,积极引导企业和群众等服务对象通过电脑和手机APP办事,减少人员向机关单位和实体大厅聚集。
 
三、严格落实在岗人员防护措施及每日身体状况报告制度。所有返岗上班人员一律戴口罩,禁止不必要的串门,见面不握手;有条件的单位要开展体温检测,配备洗手液、消毒液。各地各部门要安排专门的联络员负责信息报送工作,每日17:00前报同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每位干部职工均有义务报告自己身体情况, 严禁谎报、瞒报、漏报。
 
四、加强集中办公场所人员、车辆和环境卫生管控。各地各部门要对进出集中办公场所人员、车辆进行登记检测,做到“不漏一人、不漏一车”。要加强办公场所卫生环境清扫保洁,加密消杀,营造清洁、卫生、安全的工作环境。要暂停使用办公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开启办公场所门窗,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五、暂停机关食堂服务。鉴于食堂是人流量最大、密度也最高的区域,在疫情防控期间,倡导干部职工在家用餐,全市机关食堂停止服务,在岗上班人员采用分散、自备、简便等方式就餐。严格遵守办公场所用电用水等相关规定,严禁办公场所使用任何炊具,切实保障办公场所安全。
 
六、选择合适出行方式上下班。中心城区范围内暂时停运公交、城乡班线,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适时开通;各县(市、区)视情自行决定本辖区公交和班线营运事宜。各地各部门工作人员要积极配合,选择私家车、电动车、自行车、步行等合适出行方式上下班。
 
七、减少或取消公众聚集性活动。在疫情防控期间,各地各部门要按照“非必须、不举办”的原则,严格控制各类会议和集体活动。除疫情防控会议外,对拟定的其他会议、活动可暂停、推迟或取消。对确需召开的会议,尽可能采取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并落实佩戴口罩、全面消毒、测检体温等防护处置措施。对确需组织10人以上会议和集体活动的,必须经同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批准,并做好人员实名登记,落实防控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八、严格落实责任。各地各部门务必于2020年2月2日12:00前将本通知要求迅速传达到每一位干部职工,真正做到人人知晓,自觉遵守,严格执行。全体干部职工应本着对自己和他人生命负责的态度,增强自我防护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对组织不到位、报告不及时、落实不力的单位或个人,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等严重后果的,将予以严肃追责问责。
 
联系方式: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赵小虎,0792-8323280,2045923997@qq.com。
2020年2月1日
(来源:中共九江市委办公室、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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