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交通专项整治曝光第六期(柴桑区、经开区、新区)

2022-05-13    来源:九江交警    阅读: 

自2022年4月起至12月底,九江公安交警在中心城区开展文明交通专项整治行动,针对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并通过网络、电视、报纸等全媒体进行曝光。

现对部分交通违法案例进行第六批次曝光(柴桑区、经开区、八里湖新区)

2022年5月11日15时26分许,当事人周某花,(女,身份证号码:3624221977***28),驾驶无牌电动自行车在长江大道与文博大道路口,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执勤交警在现场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罚款50元。

2022年5月11日15时29分许,当事人刘某瑞(男,身份证号码:3604031969***12),驾驶无牌电动自行车在长江大道与文博大道路口,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执勤交警在现场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罚款50元。

2022年5月11日15时31分许,当事人杨某航(男,身份证号码:3604212005***35),驾驶共享单车在长江大道与文博大道路口,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执勤交警在现场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罚款50元。

2022年5月11日09时58分许,当事人苏某莲(女,身份证号码:3604031954***20),驾驶三轮车在浔阳西路长江大道路口闯红灯,执勤交警在现场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罚款30元。

其他人员:

2022年5月3日10时9分许,当事人肖某册(男,身份证号码:3604281997***32)驾驶无牌电动自行车在长虹西大道与长江大道路口逆向行驶,执勤交警在现场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罚款50元。

2022年5月6日9时29分许,当事人黄某(男,身份证号码:3604211990***12)驾驶无牌二轮轻便摩托车在柴桑区庐山北路二中桥路段,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执勤交警在现场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罚款20元。

2022年5月6日9时29分许,当事人李某珍(女,身份证号码:3604211983***20)驾驶无牌电动自行车在柴桑区庐山北路二中桥路段,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执勤交警在现场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罚款20元。

2022年5月7日10时07分许,当事人聂某林(男,身份证号码:3604211988***1X)驾驶无牌电动自行车在柴桑区庐山北路二中桥路段,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执勤交警在现场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罚款20元。

2022年5月7日10时08分许 ,当事人倪某江(男,身份证号码:3604031955***19)驾驶无牌电动自行车在八里湖大道与安居路路口逆向行驶,执勤交警在现场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罚款50元。

2022年5月7日10时10分许,当事人熊某庭(男,身份证号码:3604211975***38)驾驶无牌电动自行车在柴桑区庐山北路二中桥路段,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执勤交警在现场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罚款20元。

2022年5月7日10时11分许,当事人王某(男,身份证号码:3604211986***21)驾驶无牌电动自行车在柴桑区庐山北路二中桥路段,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执勤交警在现场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罚款20元。

2022年5月7日10时15分许 ,当事人付某枝(女,身份证号码:3604021972***22)驾驶无牌电动自行车在八里湖大道与安居路路口逆向行驶,执勤交警在现场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罚款50元。

2022年5月7日10时23分许 ,当事人曹某芳(女,身份证号码:3604021980***22)驾驶无牌电动自行车在八里湖大道与安居路路口逆向行驶,执勤交警在现场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罚款50元。

2022年5月7日10时46分许,当事人黄某云(女,身份证号码:3604211975***05)驾驶无牌电动自行车在柴桑区庐山北路二中桥路段,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执勤交警在现场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罚款20元。

2022年5月7日10时57分许,当事人刘某翠(女,身份证号码:3604211990***20)驾驶赣G0350A二轮摩托车在柴桑区庐山北路二中桥路段,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执勤交警在现场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罚款20元。

(来源:九江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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