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女士的丈夫李先生告诉记者,当天早上桥面打霜,刘女士骑车通过时,由于桥面太滑不慎摔倒,当时流了很多血,鼻子、眼眶均撞骨折。
李先生认为,之所以摔倒除了桥面打霜太滑,还与桥面设计不合理有关。“不能搞这个平的(桥面),平的早上有水就容易滑”。
记者在现场看到,这座桥为钢架结构,桥面是铁板拼接而成,并且铁板上没有任何防滑纹理。李先生告诉记者,这里原来有一条水泥路,工地施工将水泥路挖断后,就建起了这座桥供大家通行,而冬天早上气温低,桥面容易打霜,很多人过桥因为桥面太滑摔倒过。
记者在现场看到,这座桥为钢架结构,桥面是铁板拼接而成,并且铁板上没有任何防滑纹理。李先生告诉记者,这里原来有一条水泥路,工地施工将水泥路挖断后,就建起了这座桥供大家通行,而冬天早上气温低,桥面容易打霜,很多人过桥因为桥面太滑摔倒过。
工地施工方回复
随后,记者来到工地的项目部,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最近的确有不少人在过桥时摔倒。“我们还在商量这个事情,想办法找个什么东西(铺)在上面”。
这名工作人员表示,接下来将会着手解决桥面太光滑的问题,但是对于刘女士摔倒受伤一事,他认为施工方并没有责任。“对于我们这边是没有什么关系,打个比方说你是甲方是业主,你叫我做,设计图给我我就按照这么做,我们又没有超出设计范围,而且做好以后我们试通车有半个月以后,业主来验收”。
工作人员认为,施工方是按照业主单位柴桑区水利局提供的设计方案建的这座桥,并且已经将桥移交给柴桑区水利局,如果由于桥面设计不合理,导致他人受伤应该由柴桑区水利局承担责任。
柴桑区水利局回复
于是,记者前往柴桑区水利局,在了解刘女士受伤一事后,柴桑区水利局防办主任黄耀强表示,将会和施工方联系,解决桥面太滑的问题;但是这起事故的责任,他认为并不在水利局,而是在于施工方,并提议由交警鉴定责任,该赔偿多少会和施工方沟通。
随后,黄耀强与工地施工方负责人电话沟通并告诉记者,对于刘女士受伤一事,出于同情,施工方愿意出一部分钱。
咨询律师结果
尽管施工方愿意赔偿一部分钱,但是这件事责任方到底是谁仍然没有整明白。于是,记者向江西开河律师事务所的陶士齐律师进行咨询:“桥已经通过验收,交付使用了,业主单位通常来说是这个桥的管理人,或者是所有权人,所以作为桥的管理者,如果说他有过错,那么就由这个管理人或者所有权人来承担过错,施工单位除非这个桥因为施工过程中质量不合格,再承担这个质量问题”。
此外,陶律师还介绍,这件事除了柴桑区水利局要承担责任,刘女士也要承担部分责任。“作为摔倒的这个人,他如果是个成年人,那么他是不是对这个桥存在路滑有水这种情况有一定的判断能力,因为他自身的疏忽大意没有判断到,自己也存在一定的过错”。(来源:九江交通广播 梁先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