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月,九江“交通违法王”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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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省公安厅交管局统一部署,九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持续开展宣传警示曝光行动。本次重点曝光2023年10月份的突出违法车辆、风险运输企业名单、事故多发路段、终生禁驾人员名单和典型事故案例(简称“五大曝光”)。

风险运输企业

(注:评估结果数值越小,风险越高。其中,高风险隐患主要为:逾期未检验、未报废车辆数量多;近三个月重点违法数量多;近三个月发生同等责任及以上死亡事故等问题突出。)

典型事故案例

【案例一】

案件过程:

2023年10月7日6时45分许,杨某平驾驶赣GF16***号小型普通客车沿351国道行驶至都昌县鸣山乡九山路口时,与对向刘某国驾驶的无牌二轮摩托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事故致摩托车驾驶人刘某国及乘车人刘某银受伤。

事故分析:

经查,杨某平驾驶机动车转弯时未让直行车辆先行,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之规定,负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刘某国驾驶摩托车未登记上牌、未取得驾驶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负本次事故的次要责任。

【案例二】

案件过程:

2023年10月9日23时许,胡某夏醉酒后驾驶赣G47***号普通二轮摩托车从芦良大道信华城往修水县何家店方向行驶,行驶至芦良大道与岭上路路口时,与帅某林停放在辅道内的赣L56***号重型自卸货车发生碰撞,事故致胡某夏受伤。

事故分析:

经查,胡某夏醉酒后驾驶与其驾驶证所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且未佩戴安全头盔,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第五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负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帅某将车辆停放在道路上,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项之规定,负本次事故的次要责任。

交警提示:

违反先行权仍然是造成事故的最主要原因之一,驾驶车辆上道路行驶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并按照交通信号灯及路面标志、标线行驶;在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的十字路口时,要遵守右侧车辆先行的规定,“一看、二慢、三通过”,不要抢行。

驾驶摩托车、电动车时应当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机动车要依法登记机动车并依法取得驾驶证。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请广大驾驶员朋友坚决做到不酒醉驾,文明驾驶,平安出行!

宣传警示曝光行动的目的是为了充分发挥宣传的教育作用、曝光的警示作用、舆论的倒逼作用,努力实现交通安全知识知晓率明显上升、重点人群点对点到达率明显上升,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和良好的舆论环境。

同时,九江公安交警也将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及时跟踪问题整改,跟进公布最新进展,实现全市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总目标,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和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确保城市道路安全、畅通、有序。

(来源:九江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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