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2023年九江市住建工作这样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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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发出通知

部署2023年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

2023年

九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怎么干?

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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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工作要点

九住建字〔2023〕32号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今年我市住建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省委第十五届三次全会、市委第十二届五次全会和全国、全省住建工作会议的部署安排,按照“一个指引、六大提升”(即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持续提升城乡功能品质、产业发展能级、住房保障效能、政务服务水平、安全监管能力、党建引领实效)的工作思路,积极践行伟大抗洪精神,紧扣高标准建设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要求,推动我市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的九江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今年我市住建工作的主要目标是:积极申报国家城市更新试点、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和全省、全国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房地产、建筑业平稳健康发展,努力实现我-市建筑企业特级资质零的突破;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美丽乡镇建设等工作继续保持全省领先行列,其他各项工作积极争先进位,让更多“九江实践”成为全国、全省推广的“九江经验”。

一、提升城乡功能品质,描绘精致精美“新画卷”

以城市功能与品质再提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美丽乡镇建设三大行动为抓手,统筹提升城乡功能与品质,持续优化城乡人居环境。

(一)全面提升城市能级。出台《九江市城市居住区配套设施管理条例》,在编制完成市级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的基础上,推动县级城市更新规划编制逐步全覆盖。探索建立“以城市体检评估为路径、以城市更新行动为载体、以功能品质提升为目标”的城市发展长效机制。突出城市体检在城市更新中的引领作用,深化体检质量,科学制定诊疗方案,精准生成更新项目,加大体检评估成果的实践应用。深入推进城市更新省级试点,完成全市28个完整居住社区建设,积极申报国家城市更新试点和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在推进模式、政策体系、投融资机制等方面,积极探索具有九江特色的城市更新经验。围绕江西省海绵城市“十四五”规划,确保高质量完成海绵城市建设任务,积极申报国家海绵城市示范城市。出台《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具体措施》,开展全市历史文化名城、街区专项评估,建立更为完善的名城保护机制。指导推动大中路、动力机厂等历史文化街区项目的活化利用,打造具有九江地域特色的精品项目。支持修水县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庐山市申报省级历史文化名城。

(二)全域整治城乡环境。按照《2023年江西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点》要求,注重城乡“地面”、“立面”、“顶面”、“水面”治理,聚焦铁路、公路沿线等周边区域环境整治,彻底消除脏乱差现象,持续推动城市、乡镇、农村及通道沿线面貌整体提升,建立健全长效保洁、治理机制。持续巩固中心城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推进县(市、区)黑臭水体精细化排查和治理。加强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今年新建成9个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力争年底全市有85个建制镇具有生活污水处理能力,覆盖率突破90%。

(三)全力建设美丽乡镇。按照美丽乡镇建设标准和乡(镇)村配套设施指南要求,高标准打造一批示范类美丽乡镇,力争2023年完成18个示范类美丽乡镇建设,全市示范类美丽乡镇达到38个以上。进一步加强农房风貌管控试点县、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试点村建设。全面摸清全市传统村落底数,加强传统村落申报工作,开展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开发调研,加大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保护、建设和管理工作力度,积极申报第八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

二、提升产业发展能级,增添做大做强“新动能”

深入实施房地产和建筑产业链链长制,多措并举,综合施策,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和建筑业转型升级。

(四)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充分发挥房地产市场会商协调暨涉稳风险防范处置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强化部门联动,加强市场舆情监测研判和引导,主动释放正面信息,提振市场信心,同时落实好购房补贴政策,精准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深入开展“保交楼、稳民生”攻坚行动,继续做好房地产专项借款使用、管理工作,积极推动已售逾期难交付商品住宅项目建成交付。持续推进房地产领域涉稳风险矛盾纠纷排查整治攻坚行动,提高预售资金监管能力,结合实际探索商品住房现售试点,积极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和健康发展。鼓励激励企业提高住房品质,打造“好房子”样板,为人民群众建设好房子。

(五)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步伐。继续深入实施建筑产业链长制,加大产业培育和企业招引力度,力争百亿级企业达到2家,50亿以上企业3家,特级资质企业实现零的突破。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积极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充分发挥政府投资项目示范引领作用,政府投资项目全部采用装配式及星级绿色建筑建造方式。力争今年全市装配式建筑新开工面积占比达到36%以上,全市新开工民用建筑落实绿色建筑占比达到100%,星级建筑占比力争达到20%。

三、提升住房保障效能,打造宜居宜业“新家园”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住房保障和物业管理两大领域为重点,真正实现由“安居”向“宜居”的转变,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六)不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大力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加快政策引导,动员群众参与,坚持改造标准、注重改造质量、强化后续管理,2023年计划改造城镇老旧小区89个484万平方米。进一步完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相关政策,指导督促化解加梯矛盾问题,广泛调动业主加梯积极性。进一步提升公租房管理水平,完善住房保障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对转租转借等行为的惩治。稳妥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全年完成530套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全面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攻坚行动,将城市D类危房纳入棚改计划,优先改造,计划改造各类棚户区12360户。积极融圈入群,推动长江中游城市群、湘赣边地区、大南昌都市圈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转移接续等方面的深度合作,执行落实好新推出的“商转公”业务和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重点开展非公经济单位建制扩面工作,鼓励引导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使用住房公积金,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作用。深入推进安置住房逾期交付问题专项整治,督促县(市、区)落实整改主体责任,确保安置住房如期竣工并交付使用。

(七)全面提升物业管理水平。加快拓宽物业管理覆盖面,实现封闭式小区物业管理覆盖率达100%,业主委员会成立比例达80%,未成立业委会的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比例达100%,物业服务信用评价制度、新建物业承接查验制度和前期物业招投标制度实现全覆盖。加快织密党建引领社区物业治理的组织体系,扩大社区党建、小区党建、企业党建互联互动范围,打造一批党建引领强、社会信用好、议事机制完善、服务水平高的党建引领物业服务示范项目,符合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党组织比例达70%、业委员建立党组织比例达70%。加快智慧物业建设步伐,探索构建物业监管的便捷化、业主自治的信息化和小区管理的智能化“三位一体”智慧物业体系。

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优化惠企惠民“新环境”

持续推进营商环境优化“一号改革工程”,大胆改革创新,全面优化服务,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满意度,真正“放”出活力,“管”出公平,“服”出效率。

(八)持续深化改革。加快推进房建及市政配套设施工程项目联合验收改革试点,尽快在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中出经验树典型。优化工程监管及审批流程,打通工改和建管系统数据壁垒,实现互联互通,进一步优化建设条件意见书制度,将住建监管要求前置至项目生成阶段,实现项目全过程、全链条监管。探索推进施工图设计分级审查、豁免审查制度以及建筑师负责制度,持续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继续深化建设工程消防审批制度改革,提升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质量,加快消防审查和验收技术人员培养,提升消防技术人员专业水平。加快城建档案数字化建设进度,2023年底实现市级馆藏档案数字化率100%,不断提高档案利用率。

(九)强化市场监管。持续开展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继续推进不见面开标和专家远程异地评标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违规围标串标等行为,建立健全转包挂靠出借资质专项整治及部门联动长效机制。继续做好建筑工程计价解释及争议调解工作,积极搭建工程造价纠纷调解平台,切实维护发承包双方合法权益。组织开展质量综合执法检查及检测市场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强化质量责任追溯追究,持续推进工程质量品质提升。持续加大建筑工地标准化推进力度,巩固提升扬尘治理成果。2023年争创杜鹃花奖2个,创建优质建设工程奖30个,质量管理标准化工程45个,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程45个,实现工程质量投诉率下降10%。依托“智慧住建”系统,探索完善住建领域信用评价体系,将房地产开发、建筑施工及物业服务等企业、法人等纳入信用评价管理范围,营造更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十)打造最优服务。进一步精简审批流程和受理材料,大力推行住建事项“简化办、异地办、网上办、上门办”等“四办服务”,全面优化服务。深化跨江合作,拓宽住建领域“跨省通办”、“省内通办”服务范围。加快“智慧住建”项目建设进度,增强数字驱动和数字赋能作用,持续提质增智,推动数字技术与住建领域全面融合,切实提高数字资源利用水平和信息化服务能力。

五、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建立长效长治“新机制”

统筹发展与安全,继续深入开展住建领域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持续巩固整治成果,建立长效安全管理机制,有效消除安全隐患,切实强化住建领域安全保障。

(十一)持续保障建筑施工安全。持续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探索建立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信息员制度,开展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事故预防行动,加强对危大工程、起重机械的监管力度,积极推进“智慧工地”建设,有效降低事故发生率、人员死亡率,杜绝住建领域较大事故发生。开展重点县(市、区)驻点督导,进一步提高质量安全监管整体水平。

(十二)持续保障城市运行安全。全面开展燃气用户用气安全等排查整治工作,更新改造燃气管网、供水管道等相关基础设施,加强相关“城市生命线”的建设、运营和维护,有效保障城市用水用气等城市运行安全。

(十三)持续保障城乡房屋安全。推进城市抗震防灾减灾,持续巩固城市既有住宅及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成果,进一步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完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探索研究房屋体检、养老、保险等制度,为房屋提供全生命周期保障。

六、提升党建引领实效,凝聚同心同向“新合力”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坚持党建引领,打造实干担当、务实高效的干部队伍,为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十四)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引导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完整准确全面理解和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利用好局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宣传阵地和载体,开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专栏,推广全系统学习贯彻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学习宣传贯彻的浓厚氛围。深入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活动,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进基层、进小区、进工地、进企业、进乡村振兴帮扶点,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激发干事创业的磅礴力量。

(十五)全面推动党建业务深度融合。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把选优配强班子作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抓手,进一步配齐配强二次涉改单位的基层党组织。落实《2019-202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实施意见,抓好党员尤其是党务干部的教育培训。持续深入开展模范机关创建和党支部“三化”建设工作,夯实基层党建基础,在全系统争创更多“四强党支部”。找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结合点、发力点,增强创新意识,持续擦亮“党建进小区”、“党建进工地”等住建特色“党建+”品牌,积极营造抓党建、强业务的浓厚氛围,促进党建和住建业务深度融合互促。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分析研判,防范化解各种风险隐患。

(十六)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局党委和各级党组织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管党治党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意识,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局党委班子带头严格履行“一岗双责”,着力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落实体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向纵深发展。常态化开展党性教育、警示教育,推进廉洁文化建设,让广大干部职工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筑牢思想防线。将执行制度贯穿全面从严治党全过程,对照巡视巡察和各类督查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补齐制度短板,深入分析各岗位、各环节的廉政风险点,重点加强对住建领域权力、资金、资源集中的部门和关键岗位的监督管理,强化制度执行,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加强机关纪委建设,完善工作机制,提升履职能力,充分发挥机关纪委监督作用。

(十七)打造活力担当干部队伍。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持续巩固“改作风、树新风、抓落实”专项治理成果,坚决查处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问题,让党员干部主动谋事、务实干事、廉洁成事的正气更加充盈。鼓励激励党员干部敢闯敢试,坚持发扬斗争精神,做敢于担当、敢于攻坚、敢于创新的“示范者”。努力提升机关效能,进一步理顺职责关系、完善制度机制、强化协调配合,杜绝推诿扯皮,推动机关工作高效运转。坚持依法行政,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宣传。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提供平台,激发队伍活力,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

(来源:九江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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