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湖口连续两年全省优秀

2022-04-25    来源:湖口发布    阅读: 

九广网讯:日前,江西省2021年度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结果公布。湖口县再次获评“优秀等次”,这也是湖口县连续两年获此荣誉。

 

图片

 

近年来,湖口县始终突出教育优先发展位置,紧紧围绕“小县办大教育、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理念,坚持“补短板、促均衡,创特色、树新风,抓队伍、育人才”工作思路,高站位履行教育职责,高标准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努力打造“学在湖口”教育品牌。

图片

图片

完善教育体制机制,坚持教育优先不动摇。湖口县坚持把教育作为重大民生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始终把教育作为最大的民生工程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放在心上,坚持主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真正在思想上、工作上、投入上、精力上做到了“教育优先”。2021年,先后研究解决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义务教育“双减”、校园安全等工作,建设完成第三幼儿园和职业学校、第三中学羽毛球馆、第三小学乒乓球馆等重点教育民生项目,通过建立县直部门和乡镇教育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机制,鼓励全社会支持和参与教育事业发展,呈现出“大办教育、办好教育”的良好格局。

图片

图片

聚焦教育重大任务,坚持改革创新不动摇。湖口县全面落实中央及省市“双减”工作部署,将“双减”作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的着力点、作为重大民生工程、作为教育督导的“一号工程”,成立了“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制度,完成了“晒课表”工作,举办“智慧作业”推广使用培训班,创新实施“双减”工作“四个一批”督导模式,推进“双减”工作走深走实。持续推进教育评价、督导体制、高考综合改革落实,切实把科学的教育理念贯彻落实到教育教学全过程。

图片

图片

保障教育经费投入,坚持教育投入不动摇。湖口县全力保障教育发展经费,按照教育经费优先保障,教育网点优化布局和办学条件优质提升的要求,统筹教育发展各类资金、项目,集中财力向义务教育、向农村薄弱学校倾斜,加快“全面改薄”和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进度,着力缩小县域内、城乡间、校际的发展差距,切实做到了教育支出只增不减。

图片

强化教师队伍建设,坚持优化师资不动摇。2021年以来,湖口县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把党史学习教育与立德树人、思政教育有效融合,深入学校开展巡回宣讲、“思政大讲堂”,师德标兵、道德模范推荐评选等活动,以党建引领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建立健全了教师编制县级“总量控制、动态管理”机制,实施“归雁计划”、男岗计划、音体美学科计划,积极落实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广渠道引进和培养优秀教师,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教师配备能满足学校课程开设需要。

图片

统筹各类教育发展,坚持全面均衡不动摇。大力推进“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国家认定工作,开展第三轮普惠性幼儿园评估认定,建成第三幼儿园,完成海山幼儿园、方大太阳城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整体移交,改建叶家舍幼儿园,实现“一乡一园”全覆盖。制定“一校一案”推进工作清单,对标对表,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步伐。强化质量立校、特色兴教意识,建立奖励机制,探索高中教育特色办学模式,促进高中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扎实推进县域内民办职业学校建设,建成湖口新星职业技术学校,补齐了全县职业教育短板。坚持特教特办,配备了专业教师、生活教师,装备现代化的教育康复设备,给特殊学生特别扶助,切实保障特殊儿童入学公平,努力让每一个特殊孩子与所有人一样接受良好教育。

(来源:湖口发布)

责编:蔡钦       编审:张勇 李五一       监制:王辉
九广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九广网讯”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九江广播电视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九广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九广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不授权任何机构、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截取、复制和使用。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九广网 电话:0792-8133378

首页 | 九江新闻 | 乡村振兴 | 人物访谈 | 阅来越好 | 公益在线 | 健康养生 | 九江旅游 | 教育专栏 | 房产财经 | 企业之窗 | 小池特刊 | 三农频道 | 看看九江 | 县市区
赣公网安备 36040302000177号
信息产业部备案号:赣ICP备2020011304号

Copyright © 2016-2018 九江市广播电视台主管 九江广电报业传媒有限公司主办

办公电话:0792-8368018

服务邮箱:2308783315@qq.com

宣传合作:13330037773

办公地址:九江市广播电视台侧楼(长虹大道84号)

电脑版 | 移动版

九江广播电视报社法律顾问:江西惟民律师事务所 林春秀律师 联系电话:18720196890 律师执业证号:13604201211429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