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诚信红黑榜 (2024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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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 、《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九府发〔2018〕7号)有关规定,依据有关部门诚信评价办法,现发布九江市2024年第1期“诚信红黑榜”,并对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对失信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注册执业人员等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措施,撤销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和对失信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董事、股东等人员的荣誉称号,取消参加评先评优资格等。对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的严重失信主体实施限制出境和限制购买不动产、乘坐飞机、乘坐高等级列车和席次、旅游度假、入住星级以上宾馆及其他高消费行为等措施。商业银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定价原则,对严重失信主体提高贷款利率和财产保险费率,或者限制向其提供贷款、保荐、承销、保险等服务。

一、红榜

A级纳税信用企业(10户)

九江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浔阳区)

赛得利(中国)纤维有限公司(濂溪区)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城门山铜矿(柴桑区)

瑞昌亚东新材料有限公司(瑞昌市)

鸭鸭股份公司(共青城市)

江西京九电源(九江)有限公司(永修县)

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湖口县)

江西心连心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彭泽县)

江西省景程船舶重工有限公司(都昌县)

二、黑榜

(一)典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信息附后)

自然人(共21人):黄丹、蒋玲艳、解洪伟、熊忠爱、刘平、骆嵘、罗臻、向林珍、蔡华、陈柏生、刘中娥、詹晓栋、汪丙泽、万华宗、胡国珍、柯华正、吴兴凤、张苏文、吴优、范英姿、柯传碧。

(注:评估结果数值越小,风险越高。其中,高风险隐患主要为:逾期未检验、未报废车辆数量多;近三个月重点违法数量多;近三个月发生同等责任及以上死亡事故等问题突出。)

(三)企业纳税不良记录名单(2户)

发布单位:九江市文明办、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国家税务总局九江市税务局、九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发布时间:2023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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