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元旦春节!永修发布提醒告诫书,严查价格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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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规范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全县各经营者、相关单位:

2024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维护“两节”期间市场价格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现就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和市场秩序提醒告诫如下:
一、全县所有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加强价格自律,自觉履行社会责任,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保供稳价工作,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二、经营者销售的商品和提供的服务必须依法实行明码标价。商品标价签或价目表的内容要填写真实准确,不得虚假标价、模糊标价、虚构原价、虚假折扣、模糊赠售、隐瞒价格附加条件、不履行价格承诺,禁止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全县各大农贸市场、大型商场、超市、药品经营企业、医疗用品经营者对粮油肉禽蛋奶菜、医药用品等生活必需物资、抗震物资,严禁利用节假日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等违法行为。
四、各商场及市场零售单位应遵循公开、公平和诚实信用的经营原则,自觉规范降价、打折、返券等优惠促销活动。对降价处理销售的商品,必须保留降价前七日内实际销售的相关资料,以备核查,严禁价格欺诈。
五、全县各宾馆、饭店、景区、交通、出租行业经营单位和经营者,要以醒目的方式或形式进行价格公示,尤其是旅游景区要做好门票价格、导游讲解和游乐设施等收费公示,严格规范景区经营摊位的价格行为,不得欺客、宰客。对执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要按照规定的价格、优惠减免政策和标准服务收费,自觉维护价格稳定。
六、全县各行业协会或其他单位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操纵市场价格。要积极引导经营者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自本提醒告诫书发布之日起,有关经营者应高度重视,自觉整治存在的不规范价格行为。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价格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从严从重查处并公开曝光。
同时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经营者和行业组织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拨打“12315”“1234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永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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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九江永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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