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足劲头、更强担当、更实举措、更严要求!市财政局印发《九江市2023年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改革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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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大力实施优化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持续做好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工作,根据九江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印发的《九江市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任务清单》等有关规定,市财政局印发了《九江市2023年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改革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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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更足的劲头提高政治站位。市财政局充分认识到优化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的重要性,认真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省、市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各项决策部署,不断提升市场主体认可度和满意度,助力九江打造营商环境新高地。

二、以更强的担当明确工作目标。2023年,政府采购指标保优争先,国评表现进入优异行列,省评表现继续保持全省前茅。2024年,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持续巩固提升,形成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九江经验”,助推我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全省作示范、全国创一流”,促使政府采购市场主体活力持续迸发。

三、以更实的举措推进改革落地。任务清单中明确了具体的工作举措,包含不断完善拓展电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功能、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改革、积极推进“政采贷”助力中小企业融资、开展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和采购代理机构履职评价试点、拓展深化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建设、推进框架协议全流程电子化试点工作等13项具体改革事项。

四、以更严的要求抓好贯彻落实。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财政局坚持把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吴泽浔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设立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专项工作组,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金士海任组长,政府采购办负责日常工作。二是强化监督考核,市财政局将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并把各县(市、区)优化营商环境政府采购监测指标考核结果作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省、市“部门评”和评选“九江市政府采购监管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重要依据。各县(市、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督问责,督促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履行法定职责。(九江融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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