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人 国庆金秋消费券来了!领取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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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挖掘国庆黄金周消费潜力,扎实推进“2022年九江金秋消费季”促消费活动,搭建购销“两旺”平台,抢抓节庆消费旺季,不断增强消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2022年国庆期间面向全市市民发放173万元市本级“国庆金秋”消费券,公告如下:

一、活动形式

本次消费券活动餐饮、零售百货家电消费券将通过银联“云闪付”APP平台发放。消费券采取个人领取、先到先得方式确定活动参与人员。

二、消费券领用细则

(一)消费券发放对象:

全体在九江市人员(包括域外来浔人员)

(二)发放安排及票券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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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费用总额:

餐饮券发放50万元、零售百货家电券123万元,合计173万元。

(四)消费券设置:

(1)消费券面额:餐饮电子消费券设有满600元减200元优惠券1250张,满300元减100元优惠券1600张,满150元减50元优惠券1800张;零售百货家电电子消费券设有满600元减200元2050张,满300元减100元4100张,满150元减50元8200张。消费者每轮可领取餐饮、零售百货家电消费券各一张。

(2)使用规则:单笔订单仅可使用一张消费券,消费券最终核销面额以商户提供发票或对应销售记录为准。消费券不累加、不找零、不兑换现金、不得进行充值,消费券兼容商家其它优惠活动。

(3)核销商户:本次消费券发放作为第三批消费券的延伸,核销商户是濂溪区、浔阳区、柴桑区、八里湖新区及经开区已参加九江市市本级第三批消费券餐饮、零售百货家电的商户和愿意参与本次消费券活动的中心城区商户。

(五)消费券领取方式:

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云闪付”APP并完成用户注册→定位九江→首页点击“国庆消费券”图标→选择消费券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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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电子消费券使用规则将通过“九江市人民政府发布”“商务九江”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告,请及时关注。

(六)消费券使用方式:

前往票券中所展示的指定商户出示“云闪付付款码”(限绑定62开头银联卡),再由商户使用扫码设备进行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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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已获取优惠券查看方式:

点击“我的”,点击“我的票券”,查看“未使用”的票券。

三、活动合作商户

(一)商户报名资格

选取九江市区(濂溪区、浔阳区、柴桑区、八里湖新区及经开区)范围内百货、商超、餐饮、家电商户。报名必要条件(所有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1、商户不在失信企业名单内;

2、商户营业执照注册地及经营地址必须为九江市(濂溪区、浔阳区、柴桑区、八里湖新区及经开区)范围内;

3、商户开立了对应的对公账户并为支付系统的入账账户;

4、商户拥有收银系统并开通了支付功能,可以使用收银系统进行消费券的受理,相应数据应至少保存至2022年12月31日;

5、商户经营主体符合本次消费券活动类型。

(二)报名准备资料:

门店名称、门店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法人身份证正面、反面、营业执照原件、对公账户印鉴卡或开户证明(或银行电子回单)、门头照片1张、经营场所照片1张、法人银行卡预留手机号。

扫描下列二维码

可填写报名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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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商户报名方式

有意向参与核销餐饮、零售百货家电消费券的企业,请联系报名。

联系人:

刘小静:18000723001(微信同号)

张和峰:18007029899(微信同号)

宋  熔:15879298398(微信同号)

本次活动推动过程中,相关人员需严格遵守属地疫情防控规定。

特此公告!

九江市商务局

2022年9月28日

(来源:九江市人民政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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