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收到城市棚改资金682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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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九江市收到省财政厅提前下达的2021年部分中央财政城市棚改工程补助资金6823万元,其中,市中心城区338万元。该项资金专项用于2021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向符合条件的在市场租赁住房的保障家庭发放租赁补贴和筹集公租房。为了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促进保障性安居工程顺利实施,要求各地财政做好预算编制、资金安排等相关工作,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来源:九江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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