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桑区财政局下拨社区(村)疫情防控一线人员工作补助资金182.1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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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全省启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级响应以来,柴桑区社区(村)工作人员深入疫情防控一线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积极落实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响应各项措施,切实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社会稳定。

为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对社区(村)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的关心关爱,区民政局、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社区(村)工作人员补助发放的通知》(柴民字〔2020〕55号)、《关于下达2020年社区(村)疫情防控一线人员工作补助资金的通知》(柴财社〔2020〕55号),拨付社区(村)疫情防控一线人员工作补助资金182.19万元,补助人数512人,补助标准:在疫情应急响应期间的节假日(含双休日)参与防控的予以补助,其中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2020年1月24日至3月12日)节假日(含双休日)按每人每天200元标准发放,二级响应期间(2020年3月13日至3月20日)节假日(含双休日)按每人每天100元标准发放,其他响应阶段不补助。当日工作时间在4小时以上的按一天计算,在4小时以下的按半天计算。

该笔工作补助所需资金全部由区财政负担,并于日前拨付到位。同时,要求各乡镇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社区(村)工作人员补助资金发放工作,按补助标准发放到位,让基层一线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来源:九江市财政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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