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广网讯:近日,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发布《关于实行森林防灭火举报奖励制度的通告》,即日起在全市实行森林防灭火举报奖励制度。
据悉,我市已在9月中旬发布了禁火令,为鼓励群众积极参与森林防灭火工作,严厉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切实管住火源,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决定自2022年10月3日至2023年4月30日期间,对全市行政区域内森林、林木、林地、草地及距林缘100米范围以内区域的七种行为(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等;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吸烟、野炊、烧烤、使用火把;烧黄蜂、熏蛇鼠、烧山狩猎;烧稻草、烧田坎、烧草木灰等;违规炼山、焚烧疫木等;野外施工作业不遵守防火安全操作规程或者不采取防火安全措施等行为)实行举报奖励制度。发现上述行为,可通过拨打12119(森林火警报警电话)进行有奖举报。
符合举报奖励条件的,每次给予举报人500元奖励,同一举报线索,奖励第一时间举报人,举报人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对自觉主动参与灭火的非用火失火的群众,出力“打早、打小、打了”的,火情所在地乡镇将适当给予奖励。举报人需实名举报(提供本人姓名、电话号码),并提供具体时间、地点等基本情况,或带时间、地点的照片、视频等。各级森防指将组织核实,对捏造歪曲事实、自导自演等骗取奖励资金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严肃处理。对透露举报人信息的工作人员,将依法进行严肃查处。
(来源: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